香港政府在經濟或公共衛生危機期間,多次透過立法或行政手段對公務員實施「凍薪」或「減薪」措施,以應對財政赤字和開源節流的需要。主要減薪/凍薪時期包括2003–2005年SARS危機、2006年經濟放緩、2009年金融海嘯、2020–2021年COVID-19疫情,以及2025/26年度財政預算案。
懶人包|香港公務員兩次減薪風波關鍵事件時間線
| 日期 | 事件 |
| 2002年3月 | 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在財政預算案中「假設」公務員減薪4.75%,以削減開支約60億港元。 |
| 2002年5月 | 行政會議通過透過立法減薪的方案。 |
| 2002年7月 | 近4萬名公務員上街遊行抗議立法減薪,是回歸以來最大型公僕遊行。 |
| 2002年7月 | 立法會三讀通過《公職人員薪酬調整條例草案》,落實削減公務員薪酬。 |
| 2002年10月 | 公務員薪酬開始被削減。 |
| 2002年12月 | 政府提出「0+3+3」減薪方案,目標在2006/07年度前削減經常開支200億港元。 |
| 2003年2月 | 立法會通過「0+3+3」減薪方案。 |
| 2003年6月 | 高等法院法官夏正民裁定立法減薪沒有違反《基本法》,判政府勝訴。 |
| 2004年3月 | 律政司高級助理法律政策專員單格全再度入稟控告「0+3+3」方案違法。 |
| 2004年11月 | 上訴庭裁定公務員就立法減薪的司法覆核上訴得直,並指立法減薪違反《基本法》。 |
| 2005年7月 | 終審法院作出終極裁決,一致裁定政府兩次立法減薪沒有違反《基本法》,政府上訴得直。 |
《公職人員薪酬調整條例草案》
2002年,面對嚴峻的財政赤字,政府提出了透過立法來削減公務員薪酬的方案。這項決策旨在透過減少約60億港元開支,展現政府解決財政問題的決心。
根據《公職人員薪酬調整條例草案》,公務員的減薪幅度並非一刀切,而是按照薪級分為三個層級。首長級和高層公務員的減薪幅度為4.42%,中層為1.64%,而低層則為1.58% 。該方案於2002年5月由行政會議通過,並在7月獲得立法會三讀通過,最終於10月開始實施╴成為港歷史上首次對公務員實施立法減薪,由於決策與執行方式與傳統的諮詢程序截然不同,引發了公務員團體的強烈反彈 。
「033」方案(SARS時期)
在2002年立法減薪方案實施後,政府並未停止削減開支的步伐。時任行政長官董建華定下了在2006/07年度前將經常開支削減200億港元的目標 。為了實現這一宏大目標,政府在2003年提出了另一項減薪方案,即俗稱的「0+3+3」方案。
| 薪金級別 | 減薪幅度 | 來源 |
| 首長級和高層級別 | 4.42% | 3 |
| 中層級別 | 1.64% | 3 |
| 低層級別 | 1.58% | 3 |
政府的單邊減薪決策引發了公務員隊伍的強烈反彈。公務員團體認為,政府透過立法強行減薪,而非通過既有的諮詢機制,是對僱傭合約精神的破壞 。2002年7月,約4萬名公務員上街遊行,創下回歸以來公務員遊行人數的最高紀錄。
除了街頭抗議,公務員團體與個別公務員更將戰場轉向法庭。他們先後入稟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控告政府的減薪方案違反《基本法》 6。
2005年7月13日,終審法院對這場長達數年的法律爭議作出了終極裁決。終審法院一致裁定政府上訴得直,並判定政府兩次透過立法減薪的行動並沒有違反《基本法》。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在判詞中對《基本法》第100條進行了權威性的詮釋。他明確指出,該條款確實保障了公務員的薪酬福利不低於回歸前的水平,但這項保障「沒有禁止不可以有任何改變」 。判決最終確立了政府在應對特殊情況、特別是財政困境時,有權對公務員薪酬進行立法調整。
香港公務員薪酬調整「六大考慮因素」
政府在風波後對薪酬調整機制進行了重大改革。過去,薪酬趨勢調查是主要依據,但在危機後,政府正式確立了年度薪酬調整決策的「六大考慮因素」。
| 因素 | 說明 |
| 香港經濟狀況 | 考慮香港整體經濟表現,如經濟增長、失業率等。 |
| 生活費用的變動 | 參考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以反映員工實際購買力。 |
| 政府的財政狀況 | 評估政府的財政儲備和財政赤字狀況。 |
| 薪酬趨勢淨指標 | 根據年度薪酬趨勢調查數據,反映私營機構薪酬變動。 |
| 職方對薪酬調整的要求 | 聽取公務員團體對薪酬調整的訴求和意見。 |
| 公務員士氣 | 評估薪酬調整對公務員團隊凝聚力和工作熱情的影響。 |
香港公務員薪酬調整二十年回顧

2006年:經濟增長放緩下的凍薪
- SARS後經濟復蘇乏力,政府於2006年再次宣佈凍結公務員薪酬,以協助控制開支。
2009–2010年度:立法減薪及凍薪
2009年,全球金融海嘯令本地經濟陷入低迷,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2009年6月決定2009/10年度採取分級凍薪與減薪措施:第1至12薪級全面凍薪;第13薪級以上減薪5.38%。立法會其後通過相關條例,將此調整納入法例。
2020–2021年:COVID-19疫情下的凍薪
- 因應COVID-19疫情對經濟的衝擊,政府於2020/21及2021/22年度連續兩年採取行政凍薪,涵蓋所有薪級及職系,每年節省約120億至150億港元開支。
2025/26年度:全面凍薪
- 2025年2月,財政司在《2025/26年度財政預算案》中宣布繼續實施行政凍薪,涵蓋全部公務員薪級,預計為下年度財政留出逾200億港元空間。
- 此舉是自2021年以來首次全面凍薪,旨在為未來三年減少7%政府開支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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