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在2024年5月31日在憲報刊登經修訂的《密閉空間工作的安全與健康工作守則》,加強密閉空間工作的安全及健康保障。修訂版將於11月30日正式生效,設有6個月寬限期。
修訂內容主要包括加強東主或承建商對監督密閉空間工作的要求、列明評估地底喉管工作的考慮因素、新增危險評估表格範本和空氣監測警報設備的設定,以及更新許可工作證明書範本。
值得注意的是,新守則要求東主或承建商須採用科技設備,在整段工作期間於密閉空間的出入口拍攝視頻以監督相關人員執行和遵守安全控制措施的情況,並須保存視頻記錄。
密閉空間定義及風險
密閉空間指任何被圍封的空間,因其環境特性會產生可合理預見的指明危險,包括火警爆炸、氣體中毒、空氣貧氧、液體升高遇溺、固體流動窒息等。
密閉空間工作必須具備「進入密閉空間許可工作證明書」,由承建商和合資格人士核實評估及安全措施後才能簽發。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工作守則》為密閉空間工作的相關人士提供實務指引和技術性資料,以便遵守相關職安健法例。該守則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在刑事訴訟中可作為裁定是否觸犯職安健法例的考慮因素。
密閉空間工作守則主要內容
- 必須委任合資格人士進行危險評估,並建議適當的措施,如是否需使用認可呼吸器具、安全逗留時間等。
- 若評估報告建議,必須配戴合乎標準的呼吸器具及安全吊帶。
- 密閉空間工作需有嚴格的工作許可證制度,確保所有預防措施已經執行。
- 密閉空間外需設候命人員,保持聯絡及支援。
- 需加強指導及訓練,向所有相關工人提供必要指導、訓練及監督。
- 最新修訂要求工作期間在出入口拍攝視頻作紀錄,以確保安全控制措施落實,並保存相關紀錄一年供查閱。
- 常見危害包括氣體中毒,訂有分級空氣監測警報系統,設定例如硫化氫的不同警報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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