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林寺釋永信事件|住持與方丈的權責分工

在少林寺,住持與方丈雖常由同一人兼任,但二者在產生程序、法定地位與職責範疇上仍有明顯差異:

  • 住持:由寺內僧眾依《漢傳佛教寺院住持任職辦法》民主評選產生,主要負責少林寺的日常行政管理、僧團紀律與弘法傳法。
  • 方丈:在完成住持程序後,須經中國佛教協會(或省級佛教協會)正式批准任命,並具備跨寺院的代表性與更高的精神領袖地位。

住持與方丈職位對比

項目住持方丈
法定地位寺內最高管理者,依寺規執掌行政、財務、僧團紀律與弘法之責。具備更高法定身分,為少林寺對外及對政府、佛協的代表,同時為精神領袖。
職責範疇日常行政管理:主持早晚課誦、僧團管理、活動安排等。精神領導:規劃佛教法脈傳承、代表少林寺參與全國或省級佛教事務。
管轄範圍僅限少林寺一寺內部事務。可跨寺院兼任,並在「十方叢林」等大型寺院群中具有指導意義。

少林寺釋永信的任免

釋永信於1987年由少林寺僧眾選為住持,1999年經中國佛教協會批准,升任第30代少林寺方丈。

2025年7月下旬,少林寺住持與方丈釋永信(俗名劉應成)因涉嫌多項嚴重違規違法行為,遭中國官方調查並被逐出佛門,震動宗教界與社會。2025年7月25日前後,釋永信被河南新鄉警方帶走協助調查。

7月27日晚,少林寺管理處官方公告,指釋永信涉嫌挪用、侵佔寺院資金及資產,並嚴重違反佛教戒律,長期與多名女性保持不正當關係且育有私生子。此外,釋永信還涉及經濟問題和私德醜聞,包括資產流向不明、生活奢靡、私生子醜聞等

2025年7月27日,少林寺依規辦法由寺眾選舉出印樂法師為住持;次日經河南省佛教協會與中國佛教協會批准,正式任命印樂為方丈。

7月28日,中國佛教協會發公告,譴責釋永信「性質惡劣,嚴重敗壞佛教界聲譽」,決定註銷其戒牒,也就是開除僧籍、強制還俗,並明確支持依法嚴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