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散/散工供MPF|散工強積金供款表

散工-強-積-金-供-款-表

香港的經濟結構多元而繁榮,隨著社會的發展,臨時僱員(俗稱「散工」)在各行各業中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尤其是在建造業和飲食業,這些日薪制的臨時工作不僅為許多人提供了生計。本文將深入探討散工的強積金供款規定,幫助讀者了解相關的法律要求及其意義。

強積金制度的背景

根據香港的《強制性公積金條例》,所有僱主必須為其僱員的退休作出供款。這一制度旨在提供一個基本的退休保障,讓每位工作者在年老時能夠享有一定的經濟支持。散工作為一個特殊的僱員類別,其供款要求與全職僱員有所不同,這是因為他們的工資結構和工作性質各異。

散工供款的相關規定

根據2025年最新的規定,日薪制臨時僱員的強積金供款標準如下:

日薪(港元)僱主供款(港元)僱員供款(港元)
< 280100(無須供款)
280 – 3491515
350 – 4492020
450 – 5492525
550 – 6493030
650 – 7493535
750 – 8494040
850 – 9494545
≥ 9505050
  • 日薪以上限:每日最高有關入息為 1,000元,供款上限均為 50元 ;
  • 低收入保障:日薪低於 280元 僱員免佈供款,僱主仍須供 10元

供款表格及執行要點

為了便於處理供款,僱主需要使用專用的「僱主–付款結算書/供款表格(日薪制臨時僱員)」(表格編號:TR199 (03/2016))。以下是一些執行要點:

  1. 表格填寫:僱主需要在表格的第二部分填寫每位僱員的日薪及對應的供款額,確保資料的準確性。
  2. 提交期限:這份付款結算書必須於供款日(通常為發薪日後10日內)提交給受託人,確保及時處理。
  3. 表格獲取:僱主可以從東亞銀行或其他受託機構的網站上下載TR199表格,部分機構還提供電子表格工具,方便計算供款。

法規特別權限

  • 行業計劃適用:建造業與飲食業臨時僱工即使 僱用期不足10日,僱主仍須強制登記 。
  • 免供款期:臨時僱員沒有全職員工的首30天免供款試期,從僱用第一天起供款 。
  • 非合規處罰:未登記或供款不足可能面臨法律責任,僱主無法以短期僱用期為由拒絕供款 。
  • 低收入保障:月入低於7,100元且非行業計劃臨時僱員符合特殊供款標準。

MPF常見問題|可以提早取回強積金後再工作嗎?

MPF常見問題|可董事袍金需要供MPF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