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數月香港政府明顯加強執法,包括頻密展開聯合行動及推廣舉報熱線,針對裝修、餐飲、清潔等行業積極打擊非法勞工和相關僱主。最新1名清潔服務公司持牌人因僱用不可合法受僱人士,2025年10月2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監禁六個月。
入境處拘捕兩名越南籍非法女工 分別判囚15至16個月
入境事務處於2023年3月29日採取反非法勞工行動,在觀塘一個住宅屋苑拘捕兩名從事清潔工作的越南籍女子,年齡分別為四十三歲及五十歲。其中一人持有不允許從事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另一人為非法入境者。兩人早前在沙田裁判法院分別被判監禁十五個月及十六個月。
入境處跟進調查後發現,兩名非法勞工受僱於同一清潔服務公司,其後拘捕該公司持牌人。該持牌人為四十九歲香港永久性居民男子,被控兩項「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罪名,罪名指他並未在聘用僱員前採取一切切實可行的步驟,以確定有關僱員可合法受僱。經審訊後,兩項控罪各被判監禁四個月,部分刑期同期執行,合共被判監禁六個月。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根據《入境條例》,僱主若僱用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為罰款五十萬元和監禁十年。有關公司的董事、經理、秘書、合夥人等,亦可能需負上刑事責任。高等法院曾頒布判刑指引,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須被判即時入獄。
發言人指出,根據法院判例,任何人士在決定聘用僱員前,必須採取一切切實可行的步驟以確定有關僱員可合法受僱。除查閱僱員身份證外,僱主亦須向僱員作出查詢。如求職者沒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僱主必須查閱求職者的有效旅行證件,違例者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罰款十五萬元及監禁一年。
入境處設多個舉報渠道 嚴正執法打擊非法僱傭活動
入境處表示會繼續嚴正執法,打擊有關罪行。市民可使用舉報非法勞工專線3861 5000、傳真2824 1166、電郵anti_crime@immd.gov.hk,或登入入境處網址www.immd.gov.hk利用「網上舉報違反入境條例罪行」表格舉報僱用非法勞工活動。
資料顯示,僅2025年首8個月,入境處已拘捕869名非法勞工,其中六成為內地居民,涉及地點包括建築地盤、裝修單位及餐廳等。單周內的聯合行動裡,最多可拘捕多達50名涉案人士,包括僱主及協助者。
多名非法勞工來自東南亞國家(如印尼、菲律賓),有的以遊客或「行街紙」身分進行非法工作,亦包括部分逾期逗留或冒認身份工作者。
2021年法例修訂,僱用非法勞工的最高刑罰已增至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判刑指引也趨於嚴格。法庭有明確指引,即使僱主聲稱「不知情」亦不能免責,只要未有審慎查核僱員身份證或合法工作資格便可能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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