瀕危物種|香港海關查獲4條活體龍吐珠及江魟

香港海關公佈在2025年12月26日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成功截查一名女旅客,檢獲四條懷疑受管制的活體瀕危物種,包括兩條龍吐珠和兩條江魟,市值估計約五萬二千元。

根據海關資料,涉事的五十二歲女旅客從中國內地入境香港。在檢查過程中,海關人員在她的背包中發現了兩條用膠袋盛載的活體龍吐珠,以及兩條活體江魟。由於這些魚類屬於《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所列的瀕危物種,海關隨即通知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人員到場進行進一步的檢查。

漁護署隨後確認這批活體魚類屬於受《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所管制的物種,因此相關行為可能違法。案件已轉交漁護署進行跟進調查。

什麼是龍吐珠

龍吐珠通常是指亞洲龍魚的一個類型,又稱紅龍或金龍等,屬高價大型觀賞魚,常見於水族市場。​龍吐珠原產東南亞淡水河流,如印尼、馬來西亞等地水系,並非香港原生魚類。

野生龍吐珠早在1975年已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一,禁止野生個體作國際商業買賣,反映其野外族群受嚴重威脅,而香港透過《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執行該公約,對龍吐珠的進出口及管有實施嚴格許可證制度,將其列為受管制的瀕危物種之一。

本港屢次偵破以旅客或漁船走私活體龍吐珠的個案,可見市場仍有高價需求,若不嚴格列為瀕危及加強執法,容易助長非法貿易,加劇原產地族群下降風險。

什麼是江魟

江魟科是主要生活在南美洲淡水河流的魟魚類群,又稱淡水魟,體盤呈圓形或橢圓形,常被當作大型觀賞魚飼養。

香港透過《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履行《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對被公約列明的瀕危江魟物種的進出口、再出口及管有實施許可證制度。漁護署在個案中確認,被查獲的活體江魟屬公約所列的瀕危物種,因此在本港法律下被視為受保護瀕危物種,不得在無許可證情況下攜帶或貿易。

如果考慮在香港飼養江魟,必須確認魚隻屬合法人工繁殖來源並已辦妥所需許可證,否則不但違法,亦有可能間接支持對瀕危野外族群的過度捕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