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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月薪27萬|范婉兒獲委任政府經濟顧問2026年1月履新

    月薪27萬|范婉兒獲委任政府經濟顧問2026年1月履新

    香港政府在2025年12月19日公佈委任范婉兒為政府經濟顧問,任命將於2026年初正式生效。政府經濟顧問的薪酬屬於首長級薪級表第5點(Executive Grade Point 5),月薪為港幣272,900元至281,035元。此薪級級別相當於一個次級部門的首長職位。

    范婉兒接替梁永勝 20年來第二位外聘經濟顧問

    范婉兒(Irina Fan Yuen-yee)將於2026年1月5日起出任政府經濟顧問,接替已退休的梁永勝。該職位屬首長級薪級表第5點,范婉兒是近20年來政府第二位外聘的經濟顧問。

    范婉兒擁有超過25年經濟研究經驗,其專業領域涵蓋香港經濟市場分析、中國內地經濟研究、亞太地區經濟趨勢及國際市場動態。范婉兒目前香港貿易發展局研究總監,於2022年1月起出任該職。她持有香港大學經濟學碩士學位及香港城市大學商業定量分析碩士學位。

    她早年曾於貿發局擔任經濟師,主理服務業相關研究項目。其後於金融服務與銀行業擔任多個高級職位,包括於2011年7月加入總部設於蘇黎世的瑞士再保險,擔任保險市場分析主管,以及於恒生銀行擔任高級經濟師。

    范婉兒於2022年1月重返貿發局出任研究總監,領導該局研究團隊進行各類調研工作,分析影響全球貿易及經濟環境的主要趨勢,為香港公司在內地和全球市場識別商機。她於2025年5月曾擔任香港經濟政策挑戰賽評判。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范婉兒擁有豐富的經濟分析經驗,亦具備出色的領導和管理才能,相信她能夠帶領政府經濟顧問辦公室,繼續為政府就經濟事宜提供專業分析及意見。

    歷任香港政府經濟顧問

    官員名字就任日期離任日期
    馬敬廉(Alan McLean)
    鄧廣堯1989年11月2004年5月
    郭國全(BBS,JP)2004年10月2008年10月
    陳李藹倫(SBS)2008年10月2018年3月
    歐錫熊2018年4月2022年4月
    梁永勝(Adolph Leung Wing-sing)2022年4月2025年4月(已退休)
    范婉兒(Irina Fan Yuen-yee)2026年1月現任

    對上一次向外聘用,是在唐英年任財政司司長期間(2007-2009年)進行。政府聘請了時任渣打銀行東亞區總經濟師的郭國全(BBS,JP)出任政府經濟顧問,任期由2004年10月11日至200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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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史上公務員減薪/凍薪大事記 恩恤假

  • 香港史上公務員減薪/凍薪大事記 

    香港史上公務員減薪/凍薪大事記 

    香港政府在經濟或公共衛生危機期間,多次透過立法或行政手段對公務員實施「凍薪」或「減薪」措施,以應對財政赤字和開源節流的需要。主要減薪/凍薪時期包括2003–2005年SARS危機、2006年經濟放緩、2009年金融海嘯、2020–2021年COVID-19疫情,以及2025/26年度財政預算案。

    懶人包|香港公務員兩次減薪風波關鍵事件時間線

    日期事件
    2002年3月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在財政預算案中「假設」公務員減薪4.75%,以削減開支約60億港元。
    2002年5月行政會議通過透過立法減薪的方案。
    2002年7月近4萬名公務員上街遊行抗議立法減薪,是回歸以來最大型公僕遊行。
    2002年7月立法會三讀通過《公職人員薪酬調整條例草案》,落實削減公務員薪酬。
    2002年10月公務員薪酬開始被削減。
    2002年12月政府提出「0+3+3」減薪方案,目標在2006/07年度前削減經常開支200億港元。
    2003年2月立法會通過「0+3+3」減薪方案。
    2003年6月高等法院法官夏正民裁定立法減薪沒有違反《基本法》,判政府勝訴。
    2004年3月律政司高級助理法律政策專員單格全再度入稟控告「0+3+3」方案違法。
    2004年11月上訴庭裁定公務員就立法減薪的司法覆核上訴得直,並指立法減薪違反《基本法》。
    2005年7月終審法院作出終極裁決,一致裁定政府兩次立法減薪沒有違反《基本法》,政府上訴得直。

    《公職人員薪酬調整條例草案》

    2002年,面對嚴峻的財政赤字,政府提出了透過立法來削減公務員薪酬的方案。這項決策旨在透過減少約60億港元開支,展現政府解決財政問題的決心。

    根據《公職人員薪酬調整條例草案》,公務員的減薪幅度並非一刀切,而是按照薪級分為三個層級。首長級和高層公務員的減薪幅度為4.42%,中層為1.64%,而低層則為1.58% 。該方案於2002年5月由行政會議通過,並在7月獲得立法會三讀通過,最終於10月開始實施╴成為港歷史上首次對公務員實施立法減薪,由於決策與執行方式與傳統的諮詢程序截然不同,引發了公務員團體的強烈反彈 。

    「033」方案(SARS時期)

    在2002年立法減薪方案實施後,政府並未停止削減開支的步伐。時任行政長官董建華定下了在2006/07年度前將經常開支削減200億港元的目標 。為了實現這一宏大目標,政府在2003年提出了另一項減薪方案,即俗稱的「0+3+3」方案。

    薪金級別減薪幅度來源
    首長級和高層級別4.42%3
    中層級別1.64%3
    低層級別1.58%3

    政府的單邊減薪決策引發了公務員隊伍的強烈反彈。公務員團體認為,政府透過立法強行減薪,而非通過既有的諮詢機制,是對僱傭合約精神的破壞 。2002年7月,約4萬名公務員上街遊行,創下回歸以來公務員遊行人數的最高紀錄。

    除了街頭抗議,公務員團體與個別公務員更將戰場轉向法庭。他們先後入稟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控告政府的減薪方案違反《基本法》 6

    2005年7月13日,終審法院對這場長達數年的法律爭議作出了終極裁決。終審法院一致裁定政府上訴得直,並判定政府兩次透過立法減薪的行動並沒有違反《基本法》。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在判詞中對《基本法》第100條進行了權威性的詮釋。他明確指出,該條款確實保障了公務員的薪酬福利不低於回歸前的水平,但這項保障「沒有禁止不可以有任何改變」 。判決最終確立了政府在應對特殊情況、特別是財政困境時,有權對公務員薪酬進行立法調整。

    香港公務員薪酬調整「六大考慮因素」

    政府在風波後對薪酬調整機制進行了重大改革。過去,薪酬趨勢調查是主要依據,但在危機後,政府正式確立了年度薪酬調整決策的「六大考慮因素」。

    因素說明
    香港經濟狀況考慮香港整體經濟表現,如經濟增長、失業率等。
    生活費用的變動參考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以反映員工實際購買力。
    政府的財政狀況評估政府的財政儲備和財政赤字狀況。
    薪酬趨勢淨指標根據年度薪酬趨勢調查數據,反映私營機構薪酬變動。
    職方對薪酬調整的要求聽取公務員團體對薪酬調整的訴求和意見。
    公務員士氣評估薪酬調整對公務員團隊凝聚力和工作熱情的影響。

    香港公務員薪酬調整二十年回顧

    2006年:經濟增長放緩下的凍薪

    • SARS後經濟復蘇乏力,政府於2006年再次宣佈凍結公務員薪酬,以協助控制開支。

    2009–2010年度:立法減薪及凍薪

    2009年,全球金融海嘯令本地經濟陷入低迷,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2009年6月決定2009/10年度採取分級凍薪與減薪措施:第1至12薪級全面凍薪;第13薪級以上減薪5.38%。立法會其後通過相關條例,將此調整納入法例。

    2020–2021年:COVID-19疫情下的凍薪

    • 因應COVID-19疫情對經濟的衝擊,政府於2020/21及2021/22年度連續兩年採取行政凍薪,涵蓋所有薪級及職系,每年節省約120億至150億港元開支。

    2025/26年度:全面凍薪

    • 2025年2月,財政司在《2025/26年度財政預算案》中宣布繼續實施行政凍薪,涵蓋全部公務員薪級,預計為下年度財政留出逾200億港元空間。
    • 此舉是自2021年以來首次全面凍薪,旨在為未來三年減少7%政府開支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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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務員恩恤假福利擴大至3天 適用範圍及申請詳情一覽

    公務員恩恤假福利擴大至3天 適用範圍及申請詳情一覽

    恩恤假(Compassionate Leave)是一種僱主自訂的特別假期,讓僱員在直系親屬身故時能有時間處理喪葬與情緒調適。香港《僱傭條例》並未將恩恤假納入法定假期範疇,具體安排及天數由僱主或所在行業政策決定;政府僱員則享有明確的帶薪恩恤假福利。

    香港僱傭條例(第57章)並未對恩恤假作出強制性規定,因此:

    • 私營企業是否提供、假期長短及薪酬安排,均由僱主自行制訂,常見天數為1–3天,或併入年假計算。
    • 公務員體系自2024年4月1日起,按照《公務員事務局通告》第2/2024號,可申請最多3天帶薪恩恤假。

    公務員恩恤假政策

    • 適用對象:包括公務員、非公務員合約僱員及退休後服務合約僱員等在職政府僱員。
    • 假期天數:每名家屬身故可獲批最多3天特許缺勤,最長可分段(以半天為單位)放取。
    • 可放期限:於已故家屬死亡日起計6個月內使用,不可累積或兌換現金。
    • 家屬定義:配偶、父母(包括領養及繼父母)、配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子女(包括領養及繼子女)、女婿/媳婦及孫/外孫;2025年施政報告建議擴展至兄弟姊妹。
    • 證明文件:一般只須在申請表填報死者資料及與死者關係,無需即時提交死亡證書;若審批當局對真確性存疑,可要求提供相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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